辽宁财政积极贯彻国家健全事前绩效评估机制、强化事前功能评估的有关政策精神,进一步完善全面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日前,制发了《辽宁省省级预算项目事前绩效评估管理操作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对预算单位组织实施事前绩效评估工作做出具体指导,为规范有序出台财政政策、科学精准安排预算资金提供有力支撑,保障项目全过程绩效管理做好“起点热身”,促进政策实施运行“首步领跑”。
全面设计,模板推送,整体推进。《指引》共6章20条,立足辽宁本地实践,汲取其他地区经验,对事前绩效评估工作的评估重点、组织管理、方式方法、结果应用等内容进行了全面系统设计,制定了评估报告和评估指标体系2个“模板”,多维视角、简洁凝练、一目了然,全貌呈现绩效评估管理核心要点,供省直单位和各市财政参考借鉴、快速上手、拿来就用,是辽宁财政继绩效目标设置指引、绩效评价操作指引后又一实践成果,是预算绩效管理全链条“指南三部曲”的“升华篇章”,为进一步健全完善全过程管理体制机制,整体性推动各环节改革向纵深迈进筑牢根基。
绩效导向、成本控制、五项修炼。针对以往新增重大财政政策和项目决策立项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管理机制不够规范、预算编制不够精细、质量效益不够突出、成本控制不够充分等现实问题,《指引》明确,省级部门开展事前绩效评估,要遵循客观公正、科学规范、权责匹配、及时高效原则,以绩效导向和成本控制为目标,重点评估5项19 点内容,从立项必要性、实施可行性、预算合理性、筹资合规性、预期绩效可持续性五个方面,综合衡量立项依据是否充分、保障条件是否完备、预算编制是否合规、成本控制是否有效、权利责任是否匹配、投入产出是否合理等,在源头上提高行政决策科学性、规范性、有效性,在保障“大钱大气”的同时,力求把有限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花在要紧处,关口前移促进治理能力提升。
统筹资源,探索实践,三体融合。在组织管理上,建立单位、部门、财政“三方共建”机制,事前绩效评估项目发起于申报单位、主评责任在部门、审核权限至财政,同时扩充相关专家、第三方机构等力量提供智力支撑,引入人大、政协、审计等队伍参与评议监督,充分调动各方资源,为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提供保障。在项目管理上,从严把关,建立省直部门、财政业务处室、财政绩效管理处“三级联审”机制,确保事前绩效评估依据充分、真实完整、数据准确、分析透彻。在预算管理上,探索建立预算编审、预算评审、绩效评估“三项融合”机制,集中精力“过堂会审”,评估通过直接入库,整合力量、强化协同、提高效率,为推动零基预算改革建立新机制夯实基础、拓宽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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