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省盘锦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通过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组织的竞争性评审,将获得中央财政补助资金3亿元。
盘锦市修复工程项目总投资4.51亿元,将完成生态修复总面积2367公顷,恢复盐地碱蓬植被364公顷,整治修复岸线7210米,其中新增生态恢复岸线3800米;修复区植被盖度大于30%,增加底栖生物量大于20%。该项目遵循陆海统筹、河海联动原则实施修复工程,构建从山顶到海洋保护治理大格局,并与前期蓝色海湾项目相衔接,有效打通区域潮沟水系,贯通陆-海生态廊道,实现辽河口湿地生态一体化,恢复辽河口湿地生态系统的完整性。省有关部门和盘锦市充分发扬“拼、抢、争、实”精神,精细完善实施方案、精心组织申报工作,最终在2024年评审中获得成功,我省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已连续两年获得国家支持。
下一步,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将按照财政部、自然资源部和省政府统一部署和要求,指导盘锦市全力做好项目实施工作,加快项目建设。按照“四精”工作要求,用好用实资金,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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