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下达资金35亿元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

  • 信息来源:省财政厅
  • 发稿编辑:辽宁省财政厅管理员
  • 发布时间:2024-10-15 17:3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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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是党中央着眼高质量发展大局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也是利企惠民、深入实施扩大内需战略的重要举措。省财政厅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加强资金统筹、强化政策保障,不断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制度先行,加强政策支撑。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结合我省实际,因地制宜制定出台了《辽宁省2024年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和《辽宁省利用超长期特别国债等资金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管理办法》,明确重点支持领域,确定了具体任务和支持标准,按照“资金跟着目标走”的原则合理分配资金。同时,省财政厅积极配合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研究出台了新能源公交车、汽车、家电产品、家装厨卫等消费品以旧换新配套实施细则,构建“1+N”政策体系,握指成拳,让政策红利以最快的速度惠及更广大的消费者和经营主体。

  统筹来源,足额落实资金。省财政紧紧围绕“两新”任务清单,统筹超长期特别国债、中央和省相关专项,筹措下达省以上资金35亿元,拿出“真金白银”,提前下达资金,抢抓中秋、国庆期等节日群众消费契机,保障消费品以旧换新资金需求。为尽快将补贴资金兑现到位,省财政优化审批流程,简化拨付程序,加快资金支出进度。为更大范围、更大力度释放各地消费潜能,省财政厅下达促消费专项资金5000万元,支持各市以“乐购辽宁、惠享美好”为主体,开展百余项重点促消费活动,创新消费场景,实现最优政策组合和最佳整体效果,最大限度释放政策红利。

  强化监管,保障资金安全。为进一步管好用好资金,省财政厅下发《关于做好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有关工作的通知》,压实各地资金管理的主体责任,要求各地对财政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资金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明确资金使用“负面清单”,通过线上监控、线下核查等方式,防止资金挤占、挪用;建立“周报”调度机制,加快支出进度,密切跟踪资金实施情况,全过程、全链条、全方位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此外,加强政策宣讲解读,建立多部门沟通协调机制,指导各地用足用好政策,强化资金监管,宣传典型经验做法,充分发挥自主权和创造力,探索创新支持方式,增强消费者的体验感和获得感,让优惠政策深入人心。

  随着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持续深入推进,政策效果正在逐步显现。“十一黄金周”期间,省直有关部门通过对全省160余家重点商贸流通企业监测,家电、家居等消费品销售保持良好态势,汽车销售额同比增长更是超过30%。截至10月10日,全省超过20万名消费者参与了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活动,已发放家电产品以旧换新权益近50万份,收到汽车以旧换新申报4万余台,消费者享受汽车、家电等补贴近10亿元,政策红利已经转化为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惠及千家万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