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足财政职能 降低经营主体成本 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 信息来源:省财政厅
  • 发稿编辑:辽宁省财政厅管理员
  • 发布时间:2024-11-19 16:5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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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助力经营主体降本增效,促进高质量发展,按照省委、省政府加快打造营商环境“升级版”部署要求,省财政厅坚持把惠企利民作为营商环境改革的根本指向,围绕落实政府采购相关制度、持续规范涉企收费、强化创业政策扶持、梳理宣讲惠企政策等4个方面,综合施策破解经营主体痛点堵点问题,不断提升服务质效,闭环推动惠企政策落实落地。

  一是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缓解资金压力。严格落实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鼓励采购人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时以预付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40%设定预付款;对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和采购包免收投标(响应)保证金。1-9月份,全省免收中小企业投标保证金4.3亿元;为中小企业设立预付款近28.4亿元,有效缓解了中小企业资金压力。

  二是强化涉企收费监管,减轻企业负担。持续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管理。发布《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进一步明确涉企收费项目、征收标准、征收对象、征收部门等,切实提高涉企收费透明度;落实《全省财政领域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及时发现、纠正、查处财政领域“三乱”行为,不折不扣落实国家惠企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三是推动创业担保贷款,激发市场活力。优化调整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扩大政策覆盖面。1-9月份,全省新发放创业担保贷款64.7亿元,惠及个人和小微企业2.5万户;截至9月底创业担保贷款存量173.1亿元,惠及个人和小微企业7.8万户,各级财政累计拨付贴息资金约2.2亿元,充分发挥了财政资金引导撬动作用,推动重点就业群体和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

  四是梳理宣讲惠企政策,提振发展信心。连续第2年在全省财政系统开展“进企业、进项目、进基层”活动,梳理财政补助、贴息、债券、投资基金、融资担保等各类财政政策,其中2023年度156项、2024年度149项,通过厅网站、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开。同时,由厅级领导带队组成15个工作组分赴各地,深入企业、项目现场和基层地区宣讲财政惠企利民政策,建立并巩固财政系统服务企业工作格局。

  下一步,省财政厅将推出更多政策措施,不断提升财政支持政策质效,助力市场化、法制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建设,为推动实现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