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监督管理,完善协同监管机制,规范评审专家执业行为,根据《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财库〔2016〕198号)、《辽宁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511号)及相关规定,日前,省财政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就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和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建立了违法违规信息和不良行为记录信息互通共享工作机制。
评标(评审)专家在入库、履职、日常管理等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的,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和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将实现信息互通共享,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记录双向互认。一方面,部门协同将形成监管合力,加大震慑力度,有效规范专家执业行为;另一方面,对于同在“两库”的专家可进行重点管理,定期互通共享专家相关违法失信信息。日前,通过信息互通,已有4名专家因违法违规行为被清除两个专家库。
下一步,省财政厅将会同省发展改革委认真落实“两库”专家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信息互通共享工作机制,实现“一库有违规,两库同处理”,促进专家管理透明化、精准化、规范化。同时,加强对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日常监管,规范评审专家政府采购评审行为,助力打造公平、公正、公开的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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