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财政多举措协同发力 支持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

  • 信息来源:省财政厅
  • 发稿编辑:辽宁省财政厅管理员
  • 发布时间:2025-08-15 16:2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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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微企业的健康发展关乎民生就业、市场活力与经济韧性。2025年以来,辽宁省财政厅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聚焦小微企业发展面临的融资难、成本高等突出问题,通过减负担、畅融资、优环境、促创新等多举措协同发力,为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能。

  一是精准减负,税费优惠政策持续加力。继续推动落实落细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等一系列减税降费政策,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管理,及时更新调整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以及政策依据等内容,切实提高政策落实的精准性、时效性。会同税务部门通过新闻媒体、门户网站、12366纳税服务平台、电子税务局等渠道宣传解读国家和省出台的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帮助小微企业及时全面了解政策内容和办税流程,确保小微企业对政策应知尽知、应享尽享。

  二是畅通融资,政府性融资担保政策集中发力。推动融资担保业务扩面增量,今年以来,全省再担保体系新增融资担保业务320亿元,同比增长50%,惠及3.6万余户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聚焦科技成果转化及战略新兴产业,推动沈阳等五市科技担保公司新开展业务85亿元,同比增长34%,支持科技型小微企业2800余户。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支持,推动全省18.7亿元担保业务纳入国家科技创新专项担保计划,享受国担基金及省财政风险分担比例70%的支持政策,惠及小微企业523户。

  三是优化环境,政府采购政策全面聚力。落实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形成“价格扣除优惠+预留份额+融资担保+合同预付款和保证金减免”的政策组合模式,全方位推动小微企业从政府采购市场的“陪跑者”向“主力军”转变。今年以来,累计为小微企业设立预付款15.5亿元,免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响应)保证金4亿元,实现合同融资担保金额4.9亿元,切实减轻了小微企业经营压力,激发了市场主体发展活力。

  四是激励创新,“专精特新”和数字化转型深度赋力。今年以来,累计下达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0.98亿元,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小巨人”企业高质量发展,促进民营经济聚焦实业、做精主业,提高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支持抚顺市入选国家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获得1亿元奖励资金,用于支持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提高互联网平台、数字化服务商服务能力,推动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下一步,辽宁财政将持续优化政策供给、强化资金保障,为小微企业应对挑战、转型升级,实现更高质量、更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财政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