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辽宁省财政厅2026年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若干举措》的通知
辽财办〔2026〕11号

各市财政局、沈抚示范区财政金融局,厅内各单位:
现将《辽宁省财政厅2026年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若干举措》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辽宁省财政厅
2026年1月9日
辽宁省财政厅2026年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若干举措
为深入贯彻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大会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打造营商环境最佳口碑省份的工作要求,省财政厅围绕《辽宁省大力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2026版)》各项目标任务,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2026年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若干举措。具体如下:
一、强化财税赋能,支持建设综合最优的政策环境
(一)落实各项税费优惠政策。会同税务部门通过新闻媒体、厅网站等多渠道,宣传解读国家和省出台的税费优惠政策,帮助市场主体及时全面了解政策内容和办税流程,确保市场主体对政策应知尽知、应享尽享,助力企业减负增能。
(二)健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健全财政领域涉及经营者经济活动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严格落实“起草机构初审+特定机构复审”双审查机制,借助专业力量开展存量政策措施评估与清理,助力营造公平竞争的政策环境。
(三)优化惠企政策兑现服务。优化财政资金支持方式,推动惠企政策“免申即享”“直达快享”,扩大政策覆盖范围,推广至商贸流通及以工代赈领域,简化流程、优化服务,推动财政资金安全高效、快捷直达。
二、优化政策举措,支持建设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四)加强涉企收费监督管理。开展涉企收费政策评估审核,制定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政策目录,实行清单化管理,落实清单“一张网”制度,持续加强乱收费源头治理,切实强化涉企收费监管。
(五)推进政府采购阳光评审和公平竞争。开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项目专项整治,严查供应商围标串标等行为。实施远程异地评审和暗标盲评,确保评审工作阳光透明。落实中小企业评审价格优惠政策,倡导合同预付款不低于40%,免收投标保证金。运用大数据、AI技术构建“智慧监管”体系,预警违规风险。完善恶意低价投标治理机制,保障政府采购市场的公平竞争。
(六)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发挥融资增信作用。切实履行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出资人职责,加强绩效考核,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聚焦主责主业,深化银担合作,拓展业务规模,降低小微企业、“三农”主体融资门槛,促进持续健康发展。
三、深化提质增效,支持建设高效便利的政务环境
(七)提高财政领域行政审批质效。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行政审批效率,对供应商备案审核、评审专家入库及变更专业审核等事项原则上当日审核完毕;对代理机构备案审核事项原则上不超过3个工作日审核完毕。加强省政务服务平台会计行政审批办理指南动态管理,确保相关信息准确无误。不断提升会计行业行政许可“一网通办”办理效能,持续提供优质便捷的线上服务。
(八)落实高频服务事项好办快办。推动省直公积金政务服务事项深度集成、高效办理。持续拓展“高效办成一件事”“一次不用跑”“立等可取”事项范围,加速提升省直公积金服务数字化、智慧化水平,精准对接群众需求。
(九)规范实施中介机构监督检查。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实行线上随机抽取中介机构,按规定进行公示后开展实地检查,并将检查报告向省司法厅报备,检查结果录入“互联网+监管”系统,在厅网站进行公示,形成闭环管理的中介机构监督检查机制。
四、规范执法检查,支持建设公正透明的法治环境
(十)推进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持续开展“四乱”、违规异地执法、逐利性执法等执法问题搜集和排查,督促相关问题及时整改到位。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回头看工作要求,补充完善制度,协调优化流程。适时修订《省财政厅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进一步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行为。
(十一)加大财会监督检查力度。履行好财会监督主责,继续开展财会监督专项行动。针对地方政府新增隐性债务和化债不实、数字辽宁智造强省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国有金融企业会计信息质量、会计评估中介机构执业质量等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切实拧紧资金管理“安全阀”。
(十二)进一步健全防范政府拖欠企业账款长效机制。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投资条例》《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实施监督,强化政府投资和采购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严肃财经纪律,严禁挤占挪用专项资金、无预算超预算支出、企业垫资建设等行为,严防边清边欠、前清后欠,筑牢财政资金安全防线。
五、推进科学管理,支持建设亲商安商的人文环境
(十三)加强注评行业诚信建设。持续推进注册会计师和资产评估行业“我守诚信、兴辽有我”诚信建设活动向纵深拓展,贯穿全年开展全省注评行业助力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活动,发布诚信倡议书、组织优秀诚信思政课评比、推选行业“诚信执业30年”注册会计师和资产评估师,引导执业机构诚实守信、合法经营。
(十四)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和企业关切。进一步加强厅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管理,及时发布财政政策信息,有效传递财政声音。做好厅长信箱、12345平台等群众和企业诉求回复交流工作,设置专人专岗负责,建立即收即办、限时办结、及时反馈的闭环管理工作机制,积极回应广大人民群众和企业对省财政工作关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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