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小林:全面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 推动辽宁稳增长保民生取得实效

  • 信息来源:中国财政
  • 发稿编辑:王芳芳
  • 发布时间:2022-12-26 17:22:38
  • 【字体:||

全面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

推动辽宁稳增长保民生取得实效

辽宁省财政厅党组书记、厅长

姜小林

今年以来,辽宁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出台了一系列助企纾困、稳增长保民生的政策举措,“真金白银”惠企利民。辽宁财政围绕“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提升效能,更加注重精准、可持续”,落实落细各项工作举措,为全省稳增长保民生提供了有力支撑。
 


落实好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增强市场主体活力

加快推进留抵退税。制定落实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定期调度,建立留抵退税资金日报制度;吃透中央政策,积极争取中央财政留抵退税补助资金,省级不留,全部直拨到市县,保障基层留抵退税资金应退尽退。加大政策宣传,编制《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汇编》,制作增值税留抵退税、中小微企业优惠政策等办理指引手册,确保市场主体应知尽知。强化财税部门工作联动,加强政策执行监督,确保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到位。1—5月,全省已完成增值税留抵退税270.5亿元,惠及纳税人6.8万户。

严格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准确把握减税降费的总体要求和政策取向,系统梳理并严格落实各项减免税费政策,预计全年为市场主体减负126.7亿元。顶格落实“六税两费”减免政策,预计17.8万户市场主体受益。继续按国家最高上浮幅度延续实施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对减免房屋租金的业主减免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并减半收取餐饮住宿企业电梯等检验检测费用。会同有关部门出台了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阶段性缓缴部分行业社会保险费、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等11条政策。

推动各项助企纾困政策及时落实。第一时间落实《辽宁省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举措》等4个助企纾困文件,及时出台资金保障、税收优惠、政府采购等财税支持政策。筹措资金116亿元,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和服务业领域等恢复发展,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对新认定的国家和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专项冠军,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奖励。对新备案的省级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50万元奖励性后补助。

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对生产经营暂时面临困难但产品有市场、项目有前景、技术有竞争力的中小微企业,采用专项扶助、贷款贴息、融资担保补贴等方式给予针对性支持。下达资金2.7亿元,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力度,惠及个人和小微企业6.9万户;落实再担保体系担保费补贴和风险补偿政策,超1500户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受益。


保持适当支出强度,为经济发展提供稳定支撑

切实加快支出进度。发挥项目库的前置和约束作用,确保预算一经批准即可实施。狠抓预算执行,采取清单化管理,对重点项目支出建立定期通报机制,推动部门加快资金分配和支出进度,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1—5月,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305.2亿元,同比增长5.6%,支出进度明显加快。

加强财政资源统筹。严把预算编制、资产配置、政府采购等关口,加大财政资金统筹盘活力度,不断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2022年省本级预算编制中,共统筹中央专项和四本预算等资金83.9亿元,清理收回结余结转资金23.7亿元,有效盘活了财政存量资金。亚投行向辽宁绿色智慧公交示范项目提供贷款等外债资金6.3亿美元,积极通过国际财金合作助力辽宁发展。

及时发行拨付债券资金。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的要求,做实做细项目储备,加紧债券发行和资金拨付、使用,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更好发挥对投资的拉动作用。1—5月,累计发行新增债券334亿元,完成全年发行计划的78.8%,发行进度明显加快,首批发行的17亿元已使用16.04亿元,使用进度94.3%。

保障振兴发展重大任务财力需要。将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作为预算安排的首要任务,全力聚焦建设数字辽宁智造强省、做好结构调整“三篇大文章”、构建“一圈一带两区”区域发展格局、实施15项重大工程等战略部署,印发支持推进实施若干重大工程工作方案,分别成立工作专班,建立工作机制。统筹年初预算和政府债券等资金,安排475.6亿元支持省委省政府重大战略任务实施。制定重大工程预算安排项目清单,定期对项目资金分配使用情况进行调度、通报,建立常态化的财政保障机制,发挥财政扩内需、稳投资、促消费的积极作用。

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将科技引领创新工程、数字辽宁工程、万亿级产业基地培育工程涉及的重点项目纳入省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项目储备库,发挥基金撬动作用,引导社会资本增加投入。规范运用PPP模式,缓解项目资金不足的问题。1—5月,全省新入库PPP项目12个,投资额484.6亿元;省本级首次采用PPP模式实施本溪至桓仁、凌源至绥中两条高速公路建设,是辽宁投资额最大的PPP项目。


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支持社会事业发展

加大民生支出保障力度。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大力压减非重点、非刚性支出,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腾出更多财政资源用于兜底线、补短板、强弱项,健全民生保障长效机制。组织做好2022年省政府10件重点民生实事遴选工作,确保所需资金及时拨付到位,推动民生实事全面实施。1—5月,全省财政民生支出1751.6亿元,占比76%。

全力以赴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坚决贯彻疫情防控总策略总方针,按照“急事急办、手续规范”原则,第一时间调拨资金19亿元,提前拨付财力保障及专项资金80.3亿元,支持核酸检测、流调、隔离等能力建设,全力保障疫情防控工作和县区财政平稳运行。采取“先预拨后结算”方式,保障驰援吉林省、上海市和支持沈阳市保供生活物资顺利调运。及时拨付1.4亿元,支持应急物资购置,保障疫情防控需求。1—5月,全省卫生健康支出167.4亿元,增长25.7%。

努力保障和改善民生。1—5月,下达资金163.1亿元,支持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补助、优抚对象生活补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0—14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和残疾人两项补贴等社保待遇提标政策落实,确保相关群体共享经济发展成果;支持保障低保人员、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确保困难群众救助政策兜住底、兜准底、兜好底。

支持教育文化等民生事业发展。巩固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促进学前教育优质普惠发展、支持职业教育实用高效发展和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1—5月,全省教育支出286.7亿元,增长3%。支持壮大主流思想舆论,完善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全省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2.2亿元,增长6.7%。强化就业优先导向,继续支持企业稳岗,拨付14.7亿元,全面提升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和就业创业能力。

建立民生支出清单管理等制度。在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清单基础上,结合辽宁实际,制定本地区民生政策清单,提高民生支出管理的规范性和透明度。对拟出台的民生政策和项目,将按照“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开展财政可承受能力评估,全面分析对财政支出的短期和长远影响,对评估认定财政难以承受的,一律不得实施。


加大财力下沉力度,确保基层财政平稳运行

建立保障县区财政平稳运行工作机制。认真贯彻财政部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制定辽宁省保障县区财政平稳运行工作方案,明确42项重点工作任务。建立“三保”预算审核机制,实现全省100个县区全覆盖,确保“三保”支出优先、足额纳入年度预算,不留缺口。用好县区工资库款保障专户,完善资金调度机制,1—5月,省对下累计调度资金831.5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53.6亿元,增长23%,增加县区国库现金流,保障了县区财政平稳运行。

进一步加大财力下沉力度。完善省对下转移支付等分配机制,资金向财力薄弱地区和基层财政倾斜。截至5月底,省财政筹措下达县区财力性补助608.6亿元,比上年增加267.6亿元,其中:中央下达辽宁省留抵退税补助资金、减税降费和重点民生等转移支付资金144.2亿元,全部分配并直拨到市县,“一竿子插到底”,缓解因留抵退税等政策带来的减收影响。

扩大直达资金范围。将文化产业发展专项、促消费专项等22项资金新增纳入直达资金管理,实现资金快速精准投放到企业和群众。截至5月底,中央下达辽宁省直达资金1273.7亿元,省市县分配下达进度分别为98.4%、98.7%、86.9%。

健全动态监控体系。按照财政部评定办法,确定风险县区名单,分类管理,动态监控,提前防范风险。加强日常调度,通过覆盖省、市、县、乡四级的“专人专区”联络调度网络,及时掌握基层“三保”等情况。推进“三保”监控管理信息化建设,逐步实现从“三保”预算编制到执行支付的全流程、动态化监控管理。

强化应急处置。设立省级“三保”应急资金20亿元,对重点关注和预警提示地区给予支持。建立健全应急处置机制,加强“三保”舆情监控和应对,强化监督考核,严格约谈问责,督促各地兜牢“三保”底线。


统筹发展和安全,切实防范化解财政风险

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强化债务闭环管理,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多措并举优化债务结构。推进“银政企”协作,精准发行政府债券,拉长债券平均年限,降低债券利率和债务成本。出台激励办法,引导市县规范清偿存量债务等,降低风险等级。

防范养老金支付风险。对接全国统筹,修订辽宁省企业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统筹政府责任分担暂行办法。落实省市分担机制,1—5月统筹资金1148亿元,确保全省767.7万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采取有效措施,彻底解决了历史遗留的通过风险基金借款发放养老金问题,规范了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切实减轻各市财政支出压力。

全力支持金融改革化解风险。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坚持标本兼治,在强化资金保障和政策支持的同时,完善制度机制,支持清收处置不良资产,做好金融专项债发行和改革化解风险资金后续管理工作,强化对地方金融机构的财会监督,为全省金融改革化解风险工作提供有力保障,筑牢金融风险向财政领域传导的“防火墙”。

清理规范暂付款。对全省财政暂付款进行梳理,建立工作台账,逐项剖析,分类清收,并综合运用财力性转移支付增量、盘活存量资金等多种方式筹集资金予以消化。严格控制增量,除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需要增加支出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外,杜绝任何新增暂付款。加强对各地清理消化暂付款工作的考核,结果与转移支付资金分配挂钩。


强化改革管理,提升积极的财政政策效能

开展“精算、精管、精准、精细”专项行动。全省财政系统采取优化资源配置、完善政策制度、深化财税改革、强化监督管理4方面28条切实管用的措施,提高财政精准精细水平。全面梳理现有财政政策和专项资金,修订完善制度办法,抓实抓细业务环节,广泛运用数字化手段,调整优化工作流程,全面推动财政管理提质增效。

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坚决贯彻中央深改委会议精神,研究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工作,合理划分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理顺省以下收入分配关系,提高市县抓收入的积极性。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坚持问题导向,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辽宁省改革措施,确保改革取得实效。研究制定关于支持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财政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发挥激励导向作用,培植壮大县乡财源,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

深入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按照财政部的工作部署,进一步优化业务流程,整合决算、财报、资产、债务等业务系统,提高一体化系统数据质量。推进系统智能化改造和数据深度挖掘分析,努力打造数字财政,助力数字政府建设。

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健全以绩效为导向的预算安排机制,2022年预算编制中,结合绩效评价结果压减预算安排1.04亿元。拟开展评价项目29个,涉及资金121.5亿元,推动财政政策绩效评估和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提质扩围。全面实施政府专项债券资金预算绩效管理,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和配置效率。进一步夯实绩效管理工作基础,推动分行业、分领域的核心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优化升级。

强化内控制度约束。加强制度建设,以提高财政风险识别和预警能力、促进财政规范管理为目标,强化内控与业务的相融性、可操作性。强化内控执行,加强监督制约,减少和规范自由裁量权,从源头上防范业务和廉政风险。持续推进内控信息化建设,把制度、标准、程序固化下来,用内控信息化来保障制度执行,确保财政资金的安全。

严肃财经纪律。按照财政部工作要求,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开展地方财经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制定工作方案,建立调度机制,聚焦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兜牢兜实“三保”底线等7项重点任务,扎实有序推进整治工作。针对巡视、审计、专项整治以及各类监督发现的问题,特别是虚增收入、挤占挪用资金等问题,坚决整改,严肃查处,严格追责。持续完善一批有助于规范管理、推进改革、优化机制的政策制度,强化财会监督,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坚决维护财经法规和管理制度严肃性,推动重大财税政策不折不扣执行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