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全力支持开创全省振兴发展新局面
姜小林
2022年以来,辽宁财政部门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实事求是组织财政收入,积极争取中央支持,加强财政资源统筹,推进支出管理提质增效,有效防范化解财政风险,实现全省财政平稳运行,坚决做到以政领财讲政治,以财辅政勇担当,有政有财善作为,为辽宁振兴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聚焦稳住经济基本盘,积极的财政政策效能充分发挥
辽宁省财政认真落实国务院及省政府出台的稳经济政策举措,在2022年出台65条财政措施基础上,今年积极推动进一步稳经济27条政策举措和延续实施稳经济49条政策举措发挥效用,持续提振市场主体信心。全面落实税费支持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国家组合式减税降费政策,2022年减轻企业税费负担910亿元,惠及市场主体近100万户。积极争取中央资金支持,吃透中央补助政策,提升项目申报质量,推进省部会商事项落实落地。加快财政支出进度,通过建立重点项目执行进度通报机制等方式,推动财政支出加速提效。有效落实助企纾困政策,研究制定促进工业稳增长、服务业恢复发展、帮扶中小微企业的政策措施,筹措近10亿元,帮扶住宿业、餐饮业等渡过难关。支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扩大业务覆盖面,2022年省担保集团再担保业务增长37%,超4.1万户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受益。
聚焦高质量发展,振兴发展重大战略任务保障有力
辽宁财政制定支持推进实施若干重大工程工作方案,出台6方面政策措施,统筹各类资金,助力省委、省政府确定的15项重大工程建设。支持扩内需促开放,筹措162.4亿元,支持773个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筹措8.2亿元,实施一揽子促消费财政政策;筹措6.8亿元,落实支持外经贸发展和扩大对外开放政策。支持推动科技创新发展,完善省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筹措11.5亿元,支持组建200个实质性产学研联盟,实施172项“揭榜挂帅”科技攻关和成果转化项目;筹措7亿元,保障实施“兴辽英才计划”。支持优化产业结构,筹措21亿元,支持“数字辽宁智造强省”建设,通过“免申即享”方式,对750户(项)获得国家及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等荣誉称号的企业及项目给予奖励。支持区域协调发展,筹措37亿元,支持构建“一圈一带两区”区域发展新格局和县域经济发展。筹措23.8亿元,支持资源枯竭城市、独立工矿区和采煤沉陷区加快转型发展。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筹措78.6亿元,支持深入打好碧水、蓝天、净土保卫战。筹措66.3亿元,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支持推进乡村振兴,筹措203.6亿元,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黑土地保护,以及农产品深加工和产业集群建设等。
聚焦增进民生福祉,民生保障水平不断提升
辽宁财政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和防汛救灾资金保障工作,筹措143.9亿元,有力保障了疫苗免费接种、核酸检测等需要。筹措5.5亿元,支持盘锦等地开展抗洪抢险、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支持落实就业优先政策,筹措29.6亿元,支持重点群体就业创业。支持落实社保提标政策,筹措121.4亿元,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财政补助标准分别提高到年人均610元和84元。筹措63.1亿元,落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医疗救助等方面待遇。支持教育事业发展,筹措48亿元,支持优化学前教育资源配置,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筹措32.4亿元,落实各级各类学生资助政策,全省72.1万人次获各类奖助学金,36.9万人次免除学费,9.8万人次获得生活补助。支持健康辽宁建设,筹措19.9亿元,推动中医药强省建设,支持深化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等。筹措17.6亿元,落实计划生育奖励和特别扶助政策。支持其他民生事业发展,筹措68亿元,支持改造1109套棚户区和1203个城镇老旧小区,惠及52.5万户,为7.5万户城市低收入家庭发放租赁补贴,改善居民居住和生活条件。
聚焦财政可持续,财政运行风险有效化解
辽宁财政兜牢基层“三保”底线,开展100个县区“三保”预算编制审核,建立健全“线上线下互补、省市县乡联动”监控网络,严格执行“三保”动态监控。加大财力下沉,及时下达省级应急资金30亿元,有效化解部分县区“三保”临时性风险。做好企业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对接工作,落实支出责任分担机制,健全地方财政投入长效机制,统筹调度保费收入、中央财政补助、全国统筹调剂资金、地方财政补助等2869.2亿元,确保全省779.4万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助力推进金融改革化险,积极争取新增金融专项债券额度650亿元,支持推进城商行和农信机构改革。制定激励办法,支持中小银行不良资产清收处置。出台外部董事管理办法等制度文件,强化地方金融机构财会监督,切实履行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督促国有金融企业依法规范经营。
聚焦提升治理效能,财政管理改革纵深推进
辽宁财政启动实施全省财政系统“精算、精管、精准、精细”专项行动,在完善财政政策措施等方面取得110余项阶段性成果,全面提升财政政策效能和管理水平。不断健全财政体制机制,出台《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有针对性地提出措施和工作要求。启动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夯实改革工作基础。推进数字财政建设,持续优化预算管理一体化平台,建立财政数据仓库,形成财政数据资产。加快推进安全防护体系建设,确保财政信息安全。全面组织推进县(区)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每年为企业减负近5000万元。严肃财经纪律,依法接受人大监督,加强与人大代表沟通联络。强化财会监督,加强与财政部辽宁监管局和审计部门协作。聚焦7个领域开展全省财经秩序专项整治行动,严控政府性楼堂馆所建设,持续完善一批规范管理、推进改革、优化机制的政策制度。开展注册会计师行业和代理记账行业专项整治,优化执业环境。加强内控制度约束,完善考核评价办法,促进财政规范管理。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部门预决算公开实现公开面、及时率和完整性100%。
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党建工作质效进一步提高
辽宁财政坚持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通过党组会集中学习、“三会一课”等形式,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不断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召开全省财政系统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大会、宣讲报告会,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持续压实党建责任,严格执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保证财政工作方向不偏、主线不移。建立基层党组织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重点任务季度清单制度,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积极配合省委第六巡视组对省财政厅开展巡视工作,坚决把省委巡视要求落实到党建和业务工作中,提升抓落实的能力和水平。加强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制定“党建+营商环境建设”行动工作计划,明确14项工作任务;针对省委营商环境专项巡视反馈的问题,立行立改,并开展专项整治,引导党员干部转变作风、提高效率。开展注评行业“我守诚信、兴辽有我”专项行动,营造诚实守信良好氛围。抓好财政干部队伍建设,强化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完善工作实绩考核和干部综合考评办法。
聚焦“三年行动”目标任务,积极组织全省财政部门“三进”活动
在2022年年底召开的省委经济工作会议上,辽宁省委审时度势,科学谋划,启动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辽宁财政将对标对表“三年行动”方案,在全省财政部门组织开展“进企业、进项目、进基层”活动,服务和保障“三年行动”任务落地见效,推动形成政府与企业协同、财政部门与预算单位协同、机关与基层协同的工作格局。走进企业,精准帮扶,助企纾困解难、减负增能、坚定信心,增加收入、扩大就业、更好发展,切实培育和夯实财源;走进项目,督导财政支出进度,推动项目加快建设,尽快形成增长点和更多实物工作量,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规范、有效使用;走进基层,搞好服务,强化管理,促进基层财政平稳运行和可持续发展。
(作者系全国人大代表,辽宁省财政厅党组书记、厅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