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时代辽宁全面振兴中展现财政更大担当和作为
辽宁省财政厅党组书记、厅长
姜小林
在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东北振兴战略实施20周年、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召开5周年的重要节点和关键时刻,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这次座谈会正逢其时、催人奋进、鼓舞人心,是东北振兴发展中具有里程碑意义、划时代意义的大事,事关东北全面振兴长远大计,事关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全局。座谈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发表的重要讲话,对新时代东北全面振兴进行了系统性谋划,作出战略性安排,为下一步发展把脉定向、引路指航,明确了新时代东北全面振兴的历史方位和使命任务,指明了重振雄风、再创佳绩的战略方向和奋斗目标,必将对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今年以来,辽宁省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的二十大战略部署,将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作为推动各项工作的“总牵引”,注重系统谋划、顶层设计,注重载体承接、激发活力,注重压茬推进、层层落实,取得了重大进展,辽宁呈现了多年少有的良好局面,经济运行低速徘徊的态势发生了重大转变,干部干事创业的精神状态发生了重大转变,营商环境发生了重大转变,外界对辽宁的预期发生了重大转变,辽宁全面振兴其时已至、其势已成、其兴可待。
当前,全省财政部门正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两个牢牢把握”“三个相结合”要求,对照“五项重要任务”,找准财政的“位”与“责”,谋深谋实财政的抓手、载体、措施,忠诚履职,勇于担当,着重从政策、资金和管理等方面持续发力,决胜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首战年,确保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及省委省政府要求落地见效。
落实好稳增长的各项税费支持政策,充分发挥财政政策“精准滴灌”、定向调节的作用。落实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按15%征收、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以及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等政策,以科技创新推动产业创新,支持全省经济稳增长和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落实支持“三农”工作和农村强基建设财政政策,大力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提升粮食安全保障能力,支持畜牧业和渔业发展;支持农产品精深加工,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为发展现代化大农业提供财政支撑。落实好绿色低碳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各项政策,支持开展能源稳产保供、清洁能源发电等绿色产业项目,构建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筑牢生态安全屏障。落实好国家批准辽宁省试行的启运港退税政策,以及货物期货市场对外开放有关的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优惠等政策;落实推动外资外贸稳增长的有关政策,加大引进外资支持力度,对新设5000万美元以上、增资3000万美元以上的优质外商投资项目,按实际到位外资额不高于2%的比例给予奖励,最高奖励金额1000万元人民币,鼓励企业多元化开拓国际市场,推进外贸企业加快发展,提升对内对外开放合作水平。落实好三孩生育配套政策,以及国家关于提高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等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支持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提高人口整体素质。优化政府采购政策,上线电子预付款保函业务,实现政府采购项目和保函信息自动关联,缓解企业资金周转压力,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政府采购效率。
实事求是组织财政收入,深挖增收潜力,加大财政资源统筹力度,全方位、多渠道争取中央财政给予更大支持。统筹用好“数字辽宁智造强省”等专项资金,支持做好改造升级“老字号”、深度开发“原字号”、培育壮大“新字号”的结构调整“三篇大文章”,支持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确定的50项重点任务,支持省委省政府15项重大工程项目建设,支持全省打造成为国家重大战略支撑地、重大技术创新策源地、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先进制造业新高地、现代化大农业发展先行地、高品质文体旅融合发展示范地、东北亚开放合作枢纽地的新时代“六地”,加快发展22个重点产业集群,全力打造四个万亿级产业基地。持续加大财政科技投入,支持原创性、引领性科技攻关,支持开展基础研究,保障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资金需要;深入推进科技经费管理改革,优化科技支出结构,强化绩效管理,以科技创新推动产业创新,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加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支持国资国企改革和央地合作,推进央企参与地方经济发展。发挥好产业投资基金引导作用,撬动社会资本投入辽宁产业发展和产业支持类项目。统筹农业、水利等专项资金,支持做好救灾减灾和保产工作。统筹资金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健全农民收益保障机制,落实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政策,为实现粮食连续稳产增产提供坚实支撑。合理安排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资金,保障交通、能源、水利等重大项目建设,助力加快建设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
财政部门要当好“铁公鸡”、打好“铁算盘”,在提质增效上下功夫。要坚持“过紧日子”,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优化支出结构,防范化解地方债务等风险。加强财会监督,强化与审计等部门协同配合,推动形成财政部门主责监督、有关部门依责监督、各单位内部监督、相关中介机构执业监督、行业协会自律监督的财会监督体系,形成监督合力。严肃财经纪律,聚焦财经领域重大案件查处、财经纪律重点问题整治、会计评估行业专项监督等重点领域,组织开展财会监督专项行动,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规范、有效使用。加快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理顺省以下政府间收入关系,合理划分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严格落实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标准,健全转移支付体系,持续加大财力下沉力度,确保基层“三保”等重点支出需要。加快建立全方位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提高绩效评价质量。完善常态化财政资金直达机制,推动资金快速精准下达和使用,增强基层财政保障能力。
组织财政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巩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保持财政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进一步优化政治生态和营商环境,抓好财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清除侵蚀营商环境的作风顽疾、腐败毒瘤。落实“精算、精管、精准、精细”要求,深入开展“进企业、进项目、进基层”活动及“党建+营商环境建设”行动,切实解决各类经营主体和基层单位关切的突出问题,打造“办事不找关系、用权不图好处”的良好环境。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把政治素质作为选人用人的首要标准,真正把好干部“20字”标准落到实处。注重通过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发扬斗争精神,强化“拼抢争实”的作风,持续增强财政党员干部推动高质量发展、服务群众、防范化解风险本领,全面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财政干部队伍,为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首战告捷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