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姜小林: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 全力支持辽宁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

  • 信息来源:中国财政
  • 发稿编辑:辽宁省财政厅管理员
  • 发布时间:2024-03-13 14:2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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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人大代表

  辽宁省财政厅党组书记、

  厅长   姜小林

  2024年1月3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央政治局第十一次集体学习时发表重要讲话,从理论和实践结合上系统阐明新质生产力的科学内涵,深刻指出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大意义,对发展新质生产力提出明确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发展新质生产力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和重要着力点,高质量发展需要新的生产力理论来指导,提出了大力推进科技创新、产业创新、发展方式创新、体制机制创新、人才工作机制创新5方面具体要求。

  3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江苏代表团审议时强调,要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面对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必须抢抓机遇,加大创新力度,培育壮大新兴产业,超前布局建设未来产业,完善现代化产业体系。各地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先立后破、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根据本地的资源禀赋、产业基础、科研条件等,有选择地推进新产业、新模式、新动能发展,用新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积极促进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论述,体现了对生产力发展规律和我国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的深刻把握,是对我国经济建设规律的深刻总结,进一步创新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生产力理论,是习近平经济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辽宁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专题组织学习,研究部署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辽宁财政部门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论述,深刻把握新质生产力的科学内涵,聚焦经济建设这一中心工作和高质量发展这一首要任务,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结合辽宁实际,进一步增强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切实提高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实践本领。

  着力支持加快科技创新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科技创新能够催生新产业、新模式、新动能,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核心要素。必须加强科技创新特别是原创性、颠覆性科技创新,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打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新动能。辽宁财政将统筹安排财政资金,持续加大科技投入,调整优化资金使用方向,进一步向前瞻性、原创性、突破性基础研究聚焦。落实好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科技成果转化税收减免、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等优惠政策,激励企业加大创新投入,鼓励龙头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支持对标国家实验室高水平建设辽宁实验室,开展“卡脖子”技术攻关,创建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区域科技创新中心,支持开展“揭榜挂帅”科技攻关,鼓励中试和科技成果转化,引育壮大科技型企业群体。深化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改革,扩大经费包干制实施范围,提升科技资金使用效果。

  着力支持加快产业转型升级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产业是生产力的载体,科技成果只有产业化才能成为社会生产力。要及时将科技创新成果应用到具体产业和产业链上,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布局建设未来产业,完善现代化产业体系。围绕发展新质生产力布局产业链,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保证产业体系自主可控、安全可靠。辽宁财政将把产业转型升级作为主攻方向,支持持续做好结构调整“三篇大文章”,构建具有辽宁特色的现代化产业体系,助推22个重点产业集群和4个万亿级产业基地建设,助力打造国家重大战略支撑地、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先进制造业新高地。统筹安排省数字辽宁、智造强省专项资金和产业投资基金,聚焦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支持装备制造业自主研发、设计及系统集成智能化,聚焦规模化、精细化、高级化支持实施重点产业补链、延链、强链,聚焦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支持集成电路、高端装备智造、生物医药等新兴产业发展,聚焦关键战略性产业链支持产业基础再造和工业高质量发展,支持培育一批具有影响力的数字经济领军企业和数字产业集群,落实好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费补贴等政策。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完善融资担保和保费补贴等财政金融政策以及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政策,鼓励“个转企”“小升规”,实施企业上市发展扶持补助,助力民营企业发展壮大,支持做好国资国企改革和央地合作工作。

  着力支持加快发展方式转变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绿色发展是高质量发展的底色,新质生产力本身就是绿色生产力。必须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在全社会大力倡导绿色健康生活方式。辽宁财政将把绿色低碳发展作为振兴底色,聚焦建设美丽辽宁,支持打好“生态牌”、念好“山海经”、走好“绿色路”。支持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安排省能源结构优化专项资金,支持高端风电装备制造、太阳能光伏利用、氢能研发应用、新型储能技术等新能源产业发展和项目建设;支持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改造和生物质、沼气、垃圾焚烧等发电方式,助力打造清洁能源强省。支持深入推进环境污染防治,支持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重点实施燃煤污染控制和工业污染治理、流域水污染防治和水生态保护、水源地保护、中小河流治理、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新污染物及固废污染防治等项目。支持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支持重点生态功能区加强生态保护,完善河流断面水质生态补偿制度;持续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支持打好打赢科尔沁沙地歼灭战以及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海洋生态保护、辽河口国家公园创建、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和治理等重点工程。

  着力支持加快体制机制创新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生产关系必须与生产力发展要求相适应。发展新质生产力,必须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形成与之相适应的新型生产关系。要深化经济体制、科技体制等改革,着力打通束缚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堵点卡点。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为发展新质生产力营造良好国际环境。辽宁财政将坚持把激发动力活力作为关键所在,用改革的办法解决前进中的问题,在深化财税领域改革的同时,积极支持其他领域改革,为辽宁高质量发展持续注入强大动力。深入推进财政体制改革,加强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调查研究,落实落细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实施意见,出台省与市税收收入划分办法,完善各类转移支付制度,加快推进市以下财政体制改革,2024年底前全部撤销乡镇金库。完善预算管理制度,强化预算执行管理。推进项目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加强支出标准的规范化和约束力。加强与部门的沟通协调,做好项目遴选储备,确保资金一到位,项目就能执行。深入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加强财政运行监测预警。强化预算约束,紧盯资金进度,加快预算执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持续夯实“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加强与预算深度融合,建立完善“立项有评估、编制有目标、执行有监控、完成有评价、结果有应用”的事前、事中、事后全周期跟踪问效机制。提高财政管理的法治水平,继续加快财政规章制度体系建设,进一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财政工作,更多运用信息化、数字化手段支撑财政管理,坚决防止和避免财政资金“跑冒滴漏”,让同样的支出发挥更大效益。与此同时,积极支持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建立完善涉企优惠目录清单并及时向社会公开,进一步降低市场交易成本,在财政补助、税费优惠、政府采购等方面,对各类经营主体一视同仁、平等对待,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支持国有企业改革,深入落实全省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工作会议部署要求,优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结构,支持国资国企改革和央地合作。助力打造营商环境升级版,持续落实“万件清理”“微腐败”大清扫和“万件化访”行动要求,进一步推进“我守诚信 兴辽有我”专项行动,推动提升经营主体和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 

  着力支持加快人才引育留用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驱动实质是人才驱动。发展新质生产力,归根结底要靠创新人才。要按照发展新质生产力要求,畅通教育、科技、人才的良性循环,完善人才培养、引进、使用、合理流动的工作机制。健全要素参与收入分配机制,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良好氛围。辽宁财政将支持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支持扩大学前教育普惠性资源供给,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改善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提升县域普通高中办学水平。支持职业教育优化规划布局和专业设置,建设产教融合共同体,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支持一流大学和优势学科建设,提高省属本科高校生均拨款水平。落实好学生资助政策,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支持人才强省建设,安排省人才专项资金,支持深入实施“兴辽英才计划”,加大对高层次人才支持力度。支持实施“百万学子留辽来辽”专项行动,吸引青年人才在辽宁创新创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