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业务培训班的通知
辽财明电〔2016〕54号
辽财明电〔2016〕54号
省直有关单位、各市财政局(不含大连):
为进一步推进我省行政事业单位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工作,按照《财政部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通知》(财会〔2016〕11号)的有关精神和要求,省财政厅将于8月15日举办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业务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1.讲解《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指标评分表》;
2.讲解行政事业单位建立内部控制的方式方法。
二、参加人员
省直各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负责人及负责此项工作的人员,各市财政局会计科(处)分管科(处)长及负责此项工作的人员。
三、培训时间
8月15日(周一)8:30-11:30。
四、培训地点
沈阳金城宾馆金色大厅会议室。
五、有关要求
请各单位于8月11日下班前将《培训报名表》(见附件2)的电子版报送至邮箱lncfo2008@126.com。请参加培训的人员届时提前10分钟到达培训会场。
附件:1.参加培训的省直单位名单
2.培训报名表
省财政厅
2016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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