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关差旅费相关问题

编号:2025080510380355617浏览数:1227

姓名

王铁

留言时间

2025-08-05 10:38:03

留言内容

2024年省财政厅下发了《关于加强差旅伙食费和市内交通费收效管理的通知》辽财行(2024)159号文件。其中明确参加会议,培训的差旅费报销规定。到常驻地以外参加会议、培训的,会议、培训期间执行会议和培训费的相关制度。往返会议、培训地点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按照差旅费管理办法的规定报销。其中,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按往返各1天计发,当天往返的按1天计发。 如果省直机关公务员到本省沈阳以外其它城市参加会议培训,通知上写明周五17时前报到,并免费提供晚餐。本人可以报销会议报到当天的100元伙食补助吗?, 根据辽财行2024 159号文件理解参加会议培训无论报到当天和返回当天是否提供免费就餐,出差人的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按往返各1天计发,当天往返的按1天计发。这么理解是否正确。请财政厅的领导给予信箱复。我想这也是政务公开的一种体现。多谢。

处理状态

已处理

处理时间

2025-08-19 15:44:32

回复内容

咨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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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部门

辽宁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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