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栏目目录
托幼费报销规定
编号:2024120316471233413浏览数:93
姓名
房晓宇
留言时间
2024-12-03 16:47:12
留言内容
根据《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21条规定,子女托幼费、医疗费,由其所在单位按照当地规定予以补贴。请问在沈阳的省直单位,子女托幼费可以报销吗,报销金额是多少,是否有新政策出台
处理状态
已处理
处理时间
2024-12-30 15:21:30
回复内容
咨询人:
您好,来信收悉。您所咨询的问题反馈如下:
目前,省财政无托幼费报销相关政策规定,也未开展托幼费报销相关工作。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处理部门
辽宁省财政厅